最高 3000 万资助!深圳市重点产业研发计划(技术攻关)课题征集开启
发布时间:2025-04-09 09:08:34 人气:28

课题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重点资助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根据立项金额大致可分为:
面上项目:(100-500万) 重点专项:(600-1000万) 重大专项:(1100-3000万)
(一)牵头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除细胞与基因治疗、合成生物、新药与疫苗、健康诊疗、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生物育种等6个专项外,申报其他专项的企业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发证年度为2021年及以后); 2023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或2024年上半年研发费用超过3000万元; 经国家、省、市工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3年度营业收入或研发费用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的2倍;
(四)资助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求联合申报。申请单位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的,合作单位中应至少有1家深圳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
(五)鼓励产学研用组成创新联合体合作攻关,深圳市内外(含港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一)提交时间: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18:00。
(二)提交方式: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项目征集”栏目在线填报(可持续发展专项选择“重点产业研发计划(可持续发展专项)征集”入口,其余专项选择“重点产业研发计划课题征集”入口)。
(三)备选课题应有可量化考核的技术指标。
(四)可持续发展专项(专项11)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提交课题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单位牵头提交课题数量不超过2个;其他专项(专项1-10)每家单位牵头提交课题数量不超过2个。2023或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此数量限制;同一备选课题不得重复提交,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提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