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5亿补贴!龙岗区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启动!
发布时间:2025-05-15 10:58:57 人气:90
龙岗企业看过来!最新 “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 政策出炉,申报通道已开启。此次政策扶持五大方向,近二十个项目,最高配套资助1.5亿元,助力龙岗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推动区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速来申报!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实际经营的科技型企业。 2.获得国家、省、市及龙岗区科技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获奖两年内在龙岗区实际运营的企业。 3.在龙岗区落地且正常运作。 扶持标准: 1.对获得国家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补。 2.对获得省、市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补。 3.对获得区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 10万元补助。 4. 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奖项的,按“就高不重复 ”原则给予差额扶持。以获奖证书及企业落户的佐证材料为准。 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 ,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 ,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若申报期间 , 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 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报条件: (一) 在龙岗区实际经营的科技型企业。 (二) 上一年度购买经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科技保险产品 。 (三) 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科技企业。 (四) 以保险合同 、支付凭证等材料为准。 扶持标准: 1. 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50%、单笔最高20万元补助。2.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 ,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 ,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若申报期间 , 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 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实际经营的科技型企业。 (二)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上年度贷款本息结清后提出申请的科技企业。 (三)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四) 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五) 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 扶持标准: 1. 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单笔最高100万元利息补助。 2.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所申报项目为银行贷款。 3. 须以申报单位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无任何固定资产等其他抵押。 4. 知识产权抵押给担保机构的,需明确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并出具担保合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5. 贷款不可用于企业经营以外的用途,如购置房产等。 6.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科技贷款利息扶持项目 申报条件: (一) 在龙岗区实际经营的科技型企业 。 (二) 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 (三) 所获得的银行贷款用于企业内部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 、技术改造 、设备购置等生产经营活动。 (四) 上年度贷款本息已结清的在孵科技企业。 (五) 以贷款合同 、入孵协议 、银行凭证等材料为准。 注:一、所有入孵企业均需与孵化器签订入孵协议 ,并符合国家孵化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二、在孵企业为: 1. 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 2. 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 、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 24个月; 3. 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 、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 60个月。 扶持标准: 1. 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每笔最高30万元利息补助。2.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 100万元。 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 ,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 2. 贷款不可用于企业经营以外的用途,如购置房产或购买基金等 。 3. 若申报期间 , 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 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实际经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 2.上一年度获得市级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 、海外维权资助的科技企业。 扶持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 1. 分别给予不超过市级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金额的50%,最高10万元配套扶持和不超过市级海外维权资助金额的 50%、最高20万元配套扶持。 2.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 ,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 ,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若申报期间 , 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 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机构; (二) 申请项目获得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 ”中“十大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 ”、“十大重大科技产业专项 ”、 “十大‘双创 ’示范基地 ”、 “十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十大基础研究机构 ”立项扶持的平台.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配套项目为获得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 ”中“十大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 “十大重大科技产业专项 ”、 “十大‘双创 ’示范基地 ”、 “十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 “十大基础研究机构 ”立项扶持的平台,且上级立项文件或合同已下达,资金(或部分资金) 已到位。 申报条件: 1.申请备案单位系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高校院所、事业单位。 2.联合实验室由区内高校院所、事业单位依托经各级科技部门批复的(重点)实验室与辖区企业(在龙岗实际经营)合作建设。 3.联合实验室研究内容应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符。 4.联合实验室协议签订日期需在(重点)实验室获批复之后,且协议内需明确具体依托的(重点)实验室名称。 5.联合实验室协议签订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申请备案时协议在执行期内,且签订未超过一年。 2024年度内签订的协议,备案开放前签订已超过一年或执行完毕的,予以备案(需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备案申请)。 申报要点: 1.备案申请表须经建设双方盖章。 2.申请备案单位登记地须在龙岗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合作企业须在龙岗实际经营。 4.联合实验室协议须明确具体依托的(重点)实验室名称,(重点)实验室须获各级科技主管部门批复。 5.联合实验室研究内容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符。 6.联合实验室协议签订日期须在(重点)实验室获批复之后。 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 上一年度主导制定科技类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科技企业或社会组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主导制定单位。 1.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文本“前言 ”中注明的“负责起草单位” 。如未注明“负责起草单位”,前两名视为主导制定单位。 3.经认定的国际标准主导制定单位。 (三) 以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技术标准文件为准。 扶持标准: 1. 对上一年公开发布的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导制定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补助。2.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办填报基础信息。2.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报条件: 1.在龙岗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经上级技术转移主管部门备案,为区内企业提供技术转移培训、项目路演、技术交流对接等服务,且上一年有12个以上服务案例的技术转移机构。 扶持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 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运营单位。 (二)经区科技创新局引进(备案) ,为区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开展培训、咨询等服务,且上一年有12个以上服务案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运营单位。 扶持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 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 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报条件: 1.建设单位系在龙岗实际经营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机构;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实验室上一年度首次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3. 实验室设在龙岗区,正常运作且提供对外服务。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认可证书为上一年度首次获得。 3.提供上年度所有对外服务合同(服务合同超过10份的按合同金额提供数额较大的10份)。

